专业特色及培养目标
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、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、良好的职业道德,有为维护国家安全、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,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相关法律、法规,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能在公安、检察、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、刑事执法工作、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、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具有铁路公安特色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主要课程
法理学、宪法学、刑法、行政法、刑事诉讼法、行政诉讼法、公安学基础理论、犯罪学、刑事侦查学总论、刑事侦查情报学、刑事技术、刑事现场勘察、政治侦查、法医学、刑事案件侦查、侦查询问学、经济犯罪对策学、治安管理学、爆破安全技术、铁路乘警学以及警体、射击、擒敌、散打、查缉战术、驾驶等。
毕业生具备的素质和能力
1.掌握法学、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;
2.掌握侦查手段和侦查技术;
3.具有较强的侦查指挥、刑事执法的基本能力;
4.熟悉公安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5.了解侦查学的理论前沿及其研究的发展动态;
6.掌握擒拿技术、查缉战术、警用武器应用技术等警体技能,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;
7.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教学、科研和实际工作的能力;
8.掌握一门外语,具备一定的听、说、写、译和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的能力;
9.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。
毕业生适合从事的工作
1、能在各级公安、边防、国家安全、海关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系统从事侦查工作、刑事执法工作、预防和控制犯罪、缉毒、缉私等方面工作。
2、在党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从事党政管理、纪检监察、治安保卫与防范、行政执法等工作。
3、在劳教劳改系统担任监狱、劳教劳改干警等。
4、在各级警校和科研机构从事侦查学教学与研究工作。